為解決市紀委監委看護力量不足問題,緩解留置場所看護壓力,經市政府批準,市公安局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聘用人員。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則
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争、擇優的原則,堅持任人唯賢、德才兼備的用人标準,公開報名,統一考試,嚴格考核,擇優聘用。
二、招聘計劃
此次共招聘人員147名,具體詳見臨時聘用人員計劃表(詳見附件1)。
三、招聘條件和要求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法律法規,品行端正;
(三)年齡在十八周歲及以上(2004年2月28日之前出生)、三十三周歲及以下(1989年2月28日以後出生);
(四)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,退役軍人學曆可以放寬到高中;
(五)身心健康,符合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、體檢标準;
(六)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;
(七)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崗位工作滿2年(含試用期),服從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。
(八)同等條件下,退役軍人優先聘用。
(九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聘:
1.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、偵查尚未結案的;
2.曾受到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處罰的;
3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;
4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
5.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6.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。
四、招聘程序
發布公告-→報名-→現場确認-→資格審查-→考試(筆試、面試)-→體能測評-→确定人選-→成績公示-→體檢-→考察-→試用-→聘用-→調劑
五、報名和資格審查
(一)公告時間:2022年2月22日至3月2日。
(二)報名時間: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(雙休日除
外)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7:00,逾期不再受理報名。
(三)報名方式:采取現場報名方式。
(四)報名地點:伊春市人民警察學校。
聯系人:董春晖,電話:13704581783;
孫禹,電話:15545080099;
甘雨,電話:18714788866。
(五)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:
1.《2022年公開招聘臨時聘用人員報名表》1份(詳見附件2);
2.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;
3.畢業證、學信網《學曆注冊電子備案表》原件和複印件1份;
4.退役士兵需提供《退出現役證》原件和複印件1份;
5.像素為100*140,大小不超過20kb,jpg格式的電子版照片,需用姓名+身份證号命名;
(六)資格審查:按公告規定的條件,由市公安局進行資格初審,市紀委監委進行資格複審,合格人員确定為參加考試人員。
(七)注意事項:
1.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,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。
2.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:1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,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,可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,并由原招聘信息發布單位在同一媒體向社會公布。
六、考試辦法
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,筆試成績占60%、面試成績占40%。
1.筆試:滿分為100分,采取閉卷方式。筆試内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。筆試結束後,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原則上以招聘崗位1:3比例确定面試人選,特殊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後,可适當降低比例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。如果出現末位并列,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。筆試成績在伊春人民政府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。
2.面試: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,滿分100分。由面試考官當場進行打分。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後,當即公布面試成績。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(保留小數點後兩位)。
考試總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。根據筆試、面試考試總成績,按招聘崗位人數1: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确定進入體能測評人選。若報考同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,則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能測評;若筆試、面試成績均相同,以筆試寫作成績高者進入體能測評。
3.體能測評:主要測試應試者是否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,其中一項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資格,按筆試、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測評内容如下:
男子組:10米×4往返跑,時間不多于13.4秒;1000米跑不多于4分35秒;縱跳摸高不低于2米65。
女子組:10米×4往返跑,時間不多于14.4秒;800米跑不多于4分30秒;縱跳摸高不低于2米30。
七、确定人選
經體能測評合格後,按招聘崗位人數1:1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确定進入體檢人選。
八、體檢和考察
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标準統一組織,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。體檢無異議者,由市公安局、市紀委監委組成考察小組對拟聘人員進行考察。
應聘者因個人原因放棄,體檢、考察與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以及報名、考試等環節上弄虛作假的,取消聘用資格,按筆試、面試總成績,經體能測評合格後,依次遞補。
九、公示及聘用
根據考試總成績、體能測評、體檢及考察結果,确定拟聘人選,按規定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。
經公示無異議者,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,簽訂勞動合同,工資2200元/月,并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規定,為聘用人員繳納五項基本社會保險(簡稱“五險”)。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由市公安局和市紀委監委組成考核小組,進行試用期滿考核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,自動解除聘用合同。
十、調劑
第一次聘用後,如出現空餘崗位,按照退役軍人優先聘用的相關要求,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,由考生提出申請,從符合崗位條件的考生中擇優調劑(01崗中如有符合大專及以上學曆條件的,可調劑02-07崗)、經體能測評合格後聘用。
(請考生密切關注“伊春市人民政府”網站,如出現空餘崗位,将及時發布調劑公告)
十一、考試紀律
報考人員必須提供真實、準确的個人信息、證明、證件等相關材料,遵守招聘的有關規定,遵守考試紀律,服從考試安排,不舞弊,不協助他人舞弊。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,對在報名、筆試、面試、體能測評、體檢、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,将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。
十二、疫情防控要求
本次考試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開展,應聘人員在報名前應提前了解并嚴格遵守伊春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,不得隐瞞、謊報旅居史、接觸史、健康狀況等影響疫情防控的信息。如違反相關規定,自願承擔相關責任、接受相應處理。其他招聘環節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公布。
在公開招聘過程中,伊春市公安局将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,必要時将綜合考慮疫情等因素調整招聘工作安排,并在伊春政府網站發布公告,請應聘人員予以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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